高壓驗電器10KV聲光型應定期作絕緣耐壓實驗、啟動實驗,潮濕的地方三個月,干燥的地方半年,如有異常,應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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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高壓驗電器10KV聲光型是一種攜帶方便、重量輕、驗電方便的新型驗電器。它具有驗電靈敏度高、不受強電場干擾、具備全電路自檢功能、待機時間長、使高壓驗電器使用安全可靠。高壓驗電器適用于額定頻率為50HZ,電壓等級有:6KV,10KV,35KV,110KV,220KV,330KV,500KV交流電壓,作直接接觸式驗電用。高壓驗電器10KV聲光型產品設計先進,結構合理,性能完善可靠,使用zui方便,是當前國內外電力行業更新換代的理想產品,是發電廠、變電所、工礦電氣部門*的安全工器具。
二、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使用驗電器時必須注意其額定電壓和被檢驗電氣設備的電壓等級相適應,否則可能會危及驗電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或造成誤判斷。驗電時操作人員應戴絕緣手套,手握在罩護環以下的握手部位,先在有電設備上進行檢驗,檢驗時應漸漸將驗電器移近帶電設備至發光或發聲時止,以確認驗電器性能完好,有自檢系統的驗電器應先撳動自檢鈕確認驗電器完好,然后再在需要進行驗電的設備上檢測,檢測時也應漸漸將驗電器移近待測設備,直至觸及設備導電部位,此過程若一直無聲、光指示,則可判定該設備不帶電,反之,如在移近過程中突然發光或發聲,即認為該設備帶電,即可停止移近,結束驗電。
三、定期實驗:
為了保障人身和設備的安全,根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規定,驗電器應定期作絕緣耐壓實驗、啟動實驗,潮濕的地方三個月,干燥的地方半年,如有導常,應停止使用。
四、攜帶與保管:
1)避免跌落、擠壓、強烈沖擊、振動,不要用腐蝕性化學溶劑和洗滌等溶液擦洗。
2)不要放在露天烈日下曝曬,經常保持清潔,存放干燥處。
3)該驗電器(指示器)使用SR44按鈕和電池(1.5伏)4節,當按動自檢開關時如指示器強度弱(包括異常)應及時更換電池。